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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則留言:
hi
我是你的長期讀者
你推出小說,十分高興
你的論文或評論文章
角度抵死,用字精進
小說,一樣可以將你的觀點睇法放進去
但有了情節舖排
更引人追看
結局言有盡而意無窮
其實你多年從事文字工作
文字駕馭能力很高
寫乜都有觀賞價值
睇返【小青】
本人愚見:
背景交特了很多
但真正場景是廁所
如果多啲scene,讀者可能會易入戲啲
即是:每幕都有時地人
如果【小青】拍戲
就有大量VO
戲肉就是廁所一幕
比重平衡好啲喎
嗱!你叫我講咋
我用讀長角度
我無資格去教人寫小說
見笑~~
你用了 blogger 身份,但我還是鼓勵用【匿名】,因此我還是 copy 用作匿名了。
你提到的廁所場景,我也唸過,不過廁所那幕,由於是只有表姐和小青二人,而表姐已經自殺,所以較難複雜地令小青也無故死去。
但你說的很對,關於每幕都有【時、地、人】,會更有代入感。
其實無所謂邊個講咩意見,寫小說,也很難說什麼人有什麼資格,因為就算【倪匡】小說都一樣有很多人認為【唔真實】。 沒有一定準則的。
其實我還要衡量,究竟在 Blog 寫小說的真正價值如何,或者應該說,在 blog 的讀者層面,是和市面上的讀者是不同,這點我還在思考中。
我頗欣賞陳大文很認真的想聽意見,以往他也很詳細的和集讀者交流,但我覺得只是讀者不太領情而已,他也辦過部落星期天,但也許是看倌陰謀論太多,或看blog的人根本不重視,我也有看他的文章一段時間了.
blog 界是很奇怪的文化,因此我不寫 blog,認真的話付出太多但回報未必如意.
你故事開頭有個序(講死亡)
講完序才介紹主角
好的安排!!
睇幻海奇情時
先有陳欣健揸住煙斗, 講少少相關嘢
才開始講故事
如果ending講多少少
首尾呼應,更好!
2008年6月3日 上午 8:17 匿名:
好嘢!!!!! 好嘢!!!!!!
你真係好嘢! 眼利!
我就是想這種小說表述手法。我個人認為,小說吸引人之處,很多時候,並非故事情節本身,當然情節是骨幹,但情節的幻想空間,才會令看倌感到一股張力,而這股張力,可以令讀者親身感受故事中人物的角色。
寫小說,即是講故事的一種形式,有時候,不少故事其實並無驚喜,可以是很簡單的故事,但在簡單的故事裡,把人和事描述得精細,我個人認為,可把故事精彩化,這是我現在嘗試努力學習的。
但我有疑問,我這種寫作手法,事實上是參考一些有名的小說作家,他們都是把一些看似很平傭的小故事,但以很精彩的筆法,把事物形容得很精致,看上去很引人入勝。
我很想知道,現在的人對講故事的取態是怎樣的?
要很簡短,兩分鐘內看完?
口語化及要以對白為主?
我不會否定這些,因為要考慮時下的讀者愛好,因為自己(例如我 )採用的方法,如果不被讀者接受,寫了也多餘。
唔通真係自己寫俾自己睇咩。
歡迎交流,我是認真的想知道多一點。
你寫一個文字精準
再寫一個口語文字
比較吓hit rate
咪知囉
巧手
鐘意足球小將一段
神來之筆
鹹鹹濕濕
呢個文字style過癮過小青
幾時有得睇亞Billy仔呀。
努力陳大文!
我也開了音樂部落了.很努力地...
有個可能不是你想收的"意見", 因為這只是一個"問題"...
請問你是否就是經常在蘋果日報撰稿的"黃X澤"或者"黃世X"? 純粹好奇...
我很想知道,現在的人對講故事的取態是怎樣的?
要很簡短,兩分鐘內看完?
口語化及要以對白為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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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意見 : 你不應該(企圖)遷就 "所謂讀者" 的意見及取向。
2009年4月1日 上午 12:54 匿名:
我不是黃世澤,無關系。
2009年4月1日 上午 12:58 匿名:
基本上,我個人觀察,現在人們其實不太喜歡「聽故事」和「講故事」。
因為通常來說,樂於細心聽故事,也多多少少也會略懂說故事。
我頗同意你所說,現在的人希望一個故事要很快速看完,而且要好簡單,不喜歡細節,類似 1+1 = 2 這樣直接簡化。
現在很多人是以「畫像」來思考的,類似電影和劇集形式,不太喜歡文字思考。
口語化也是,但我個人覺得,寫文字完全偏向口語化,寫得好就真係易明,但寫得唔好,就好奇怪,尤其太口語化的辭彙,很不 detail ,是不好看的。
以上是我個人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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